根据原先政府部门出台的《关于优化我市出租小汽车运价结构和油价运价联动机制的通知》相关规定,经市政府批准,深圳绿色出租小汽车将自2011年3月15日零时起,提高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,由现行每车次向乘客收取1元增加至2元。如果在3月15日后,深圳93号汽油销售价格回落到7.14元/升以下,则按相关规定,在两个月的观察期满后,对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进行反向调整。
对于增收燃油附加费,“绿的”司机认为,在一定程度上有助减少营运压力。按照每天载客40次左右计算,一天即可增加约40元收入。但司机们也普遍担心,燃油附加费突然上调,令“绿的”和蓝牌车的收费差距进一步拉大,乘客未必愿意接受,“可能有人愿意给,有的人就不愿意,不是每个客人的都能收得到”。
近期有媒体曝光,关外“绿的”不打表现象十分普遍,影响深圳出租车行业形象。对此,昨日参加座谈会的“绿的”司机们认为,这主要是因为非法营运车辆已对“绿的”市场形成冲击。“像我们坚持打表的,一个月比那些不打表的,收入差不多少2000~3000元”。